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9-08 17:48:16 阅读量:
日常生活中,邻里、熟人之间因言语误会、琐碎小事发生争执本属常见,但冲动之下动手打人,不仅伤害他人身体,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近日,三原法院崔瑾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因口角纠纷升级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通过耐心释法明理,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据悉,原告与被告因日常琐事发生口角争执,双方言语交锋中情绪逐步激化,继而引发冲突,被告情绪失控对原告实施殴打行为,造成原告身体受伤。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依法对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事后,双方就赔偿及道歉事宜未能协商一致,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等各项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充分查阅案卷材料,详细梳理事件经过,考虑到本案系民间琐事引发的一时冲动纠纷,双方并无根深蒂固的矛盾,若简单一判了之,极易加剧双方对立情绪,埋下新的矛盾隐患。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即便双方存在口角争议,也不能以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动手打人属于侵权行为,不仅会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法官也劝导原告邻里相处应以和为贵,遇事冷静克制,理性处理矛盾。
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与法理情理双重疏导下,被告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对自己冲动打人的行为深感懊悔,主动向原告诚恳道歉。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一次性赔偿原告全部经济损失,原告对被告的行为予以谅解,双方矛盾彻底化解。
法官提醒
邻里、熟人之间相处,难免发生言语分歧与生活摩擦,退一步海阔天空,逞一时之勇只会得不偿失。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身体权、健康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因琐事争执进而殴打他人,无论起因如何,均属于违法行为,轻则面临治安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重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同时还需依法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民事赔偿责任。
作者:张 瑶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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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