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妥善审结异地民间借贷纠纷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8-27 16:53:36 阅读量:

司法为民无远近。近日,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傅妮法官审判团队不惧路途遥远,远赴黑龙江省某监狱,对一起陈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实地开庭,高效完成案件审理,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严谨公正的审判收获群众认可。

 

原告李女士与被告系多年同学关系。2012年,被告先后以外汇交易资金周转、家人重病就医为由,分三次向李女士借款,累计金额二十余万元。借款出借后,被告仅归还 1 万元就再无音信。此后,被告因刑事犯罪在黑龙江某监狱服刑,人身自由受限,双方之间的债务纠纷长期无法处理,李女士维权陷入困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对方偿还剩余借款及逾期利息。

案件案情看似清晰,但实际审理却遭遇现实阻碍。案件受理之初,李女士仅知晓被告正在监狱服刑,无法提供确切服刑地点。傅妮法官团队多方联络、层层查询,终于确认被告服刑的具体场所。然而新的难题接踵而至:从陕西往返黑龙江路途迢迢,跨域庭审协调难度大。

为充分保障服刑人员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公正审理,承办法官傅妮多次与监狱管理部门沟通对接,细致敲定庭审流程、时间节点、场地保障等各项事宜,逐项落实开庭各项准备工作。

各项筹备工作全部就绪后,审判团队长途跋涉奔赴黑龙江,在监狱内依法开展庭审。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核实借款时间、款项金额、还款记录等案件关键细节,耐心梳理案件事实、释法明理,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权、辩论权。

庭审之中,被告对全部借款事实不持异议,就欠款多年未还、失联多年的情况,向原告当庭致歉。庭审结束后,碑林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全部二十余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权益得到保障。李女士深受感动,专程送来锦旗,对法官公正履职、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予以赞许。

群众急难愁盼记心间,司法便民举措落实处。碑林法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灵活优化特殊案件审理模式,打破地域壁垒,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生案件,努力破除群众维权路上的现实阻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祁航)


编辑:贾珮椄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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