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8-27 09:42:41 阅读量:
为扎实做好职务犯罪办案“后半篇文章”,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涉嫌受贿一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组织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走进庭审现场,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庭审过程中
公诉人围绕被告人李某某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事实,逐一出示证据,条理清晰地进行举证质证。
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结合案件细节,深刻剖析了被告人理想信念松懈、被人情围猎而触碰法律红线的全过程,当庭开展法庭教育。
面对完整的证据链条,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表悔恨。
现场旁听人员身临其境,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与职务犯罪的沉痛教训。大家纷纷表示,此次直观的庭审教育发人深省,今后会严守纪律底线,规范行使手中职权。
长安区检察院将常态化运用公开庭审、以案释法等形式,深挖案件背后的深层问题,筑牢公职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营造清正廉洁的法治环境。
作者| 赵璇
编辑| 李娟
责编| 雪云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