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法院 | 先行调解跑出解纷“加速度” ,小案快办暖民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8-03 09:52:17 阅读量:

蓝田法院“政法为民办实事”专栏

我们将用文字定格蓝田法院的真实画面:我们记录立案窗口一次次耐心答疑,把群众满心疑虑化作踏实安心;记录每一份裁判严谨审慎,用公正判决筑牢司法底线;记录执行人员日夜奔走、跨域追讨,熬过无数奔波晨昏,只为兑现一纸胜诉判决;记录法官干警走进社区乡村,把生硬法条拆解成邻里听得懂的家常道理。

卷宗堆叠起司法威严,俯身贴近群众才见法治温度。我们的为民故事从不在宏大叙事里,而是藏在白鹿原的田间阡陌、蓝关古道的市井烟火、各村院落的家长里短之中。

点滴司法见初心,让我们一同感受司法为民绘就的暖心图景。

2026年7月14日,在蓝田法院驻县综治中心先行调解室,杨某卫在调解笔录上签完自己的名字后感慨地说:“真没有想到,我的事情这么快就解决了!”

事情还得从调解员谢养正几天前受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说起。

2025年10月25日01时,五十多岁的杨某卫受某物流公司安排驾驶货车行驶至蓝田县107省道普化镇段处时,因观察不周、操作不当,将车辆驶出道路,发生交通事故,致所驾车辆受损、道路路灯及路边水渠损坏,事故经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杨某卫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西安市公路局蓝田公路段就路边水渠损坏情况进行了勘察评估,结果为:水渠损坏8.15米,损失金额为1874.5元,杨某卫通过微信垫付了水渠损失,后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就车辆损失、路灯损失做了理赔,唯独杨某卫垫付的1874.5元水渠赔偿款未理赔。杨某卫找某物流公司要求支付其垫付的赔偿款未果,遂一纸诉状将某物流公司、承保车辆代驾物流责任保险的某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诉讼至蓝田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支付其垫付的1874.5元赔偿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诉讼材料很快转到了调解员老谢手里。老谢和驻室法官李国武对相关诉讼材料进行了分析研判,制定了调解方案:一、通知原告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二、联系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了解案涉车辆投保代驾物流责任保险、事故理赔相关情况;三、综合前两者收集的证据材料、相关案件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思路明确后,老谢及书记员刘佩分工行动,老谢联系杨某卫提供案涉证据材料,刘佩联系物流公司及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并对接公司应诉人员。

经过一番联系,某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表示:其公司承保案涉车辆代驾物流责任保险及发生交通事故属实,事故发生后,除了杨某卫诉求的水渠损失外,其公司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其余财产损失已经理赔,只要杨某卫能提供水渠理赔相关手续且承保案涉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未对水渠损失进行理赔,其公司愿意赔偿。某物流公司表示:杨某卫诉称事实属实。其公司为杨某卫所驾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并在某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投保了代驾物流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交强险承保保险公司及某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已经赔付了案涉车辆、路灯损失,唯有杨某卫垫付的水渠赔偿款没有赔付。其公司愿意配合杨某卫提供相关手续。几天后,杨某卫赶至蓝田法院驻县先行调解室提交了相关理赔手续。老谢遂安排了在人民法院诉讼在线调解平台进行调解的时间。

2026年7月14日,蓝田法院驻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在线调解平台让杨某卫与数百公路外的某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双方达成付款协议,约定某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于本月31日前支付杨某卫垫付的水渠赔偿款1874.5元。这才有了杨某卫的上述感慨。

这起标的额虽小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得以在数日内高效化解,正是蓝田法院践行“政法为民办实事”的生动缩影。依托综治中心先行调解机制,法官与调解员线上线下联动,让当事人免于奔波诉累,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兑现合法权益。群众事无小事,蓝田法院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把司法温情融入每一起“小案”,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及。


编辑:侯宜均

责编:尚 恩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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