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7-13 14:35:55 阅读量:
基本案情
2024年,紫阳洞河曹某与温州的彭某口头达成店铺转让合意,曹某将位于瑞安市汀田街道的铺面转让给彭某。双方履行转让交接后,彭某因资金周转不足,未能足额结清转让款项。2025年10月,彭某就剩余未付转让款向曹某出具欠条,确认欠款金额22000元,并明确分期支付方式。协议履行过程中,彭某仅支付10000元,后续分期款项长期拖欠未付。曹某多次催告未果,遂诉至紫阳法院,请求判令彭某支付剩余全部欠款。
法院调解
2025年6月,紫阳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双方并无根本性对立矛盾,具备良好调解基础,遂启动调解机制,力争实质性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彭某对拖欠店铺转让款的事实没有任何异议,全部予以承认,但坦言自己近期生意周转不顺,手头资金紧张,一次性付清欠款压力很大。
法官听完彭某的难处,温和地开口劝说:“我明白这两年大环境下做生意不容易,资金周转难免遇到难处。但这笔转让欠款事实清楚,如果迟迟不能按期结清,对方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你的银行卡、名下资产都会被法院冻结查封,个人征信也会被纳入失信名单。之后不管是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还是乘车出行、经营开店,都会处处受限,反而会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和额外成本。不如结合自身情况,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
之后法官又和曹某耐心沟通,结合彭某当前的实际经济状况,劝其在还款期限上适当包容让步。经过多轮居中调和,双方慢慢放下分歧,最终商量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顺利达成调解。
调解结果
最终,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彭某分期偿还曹某店铺转让欠款12000元。
协议达成后,双方签字确认。后彭某如期履约,偿还完全部欠款,纠纷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说法
本案立足当事人实际履约现状,在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为债务人预留合理偿债缓冲期,纠纷圆满化解。
店铺转让、小额合同欠款系基层多发民生、商事类纠纷。本案通过先行调解机制,以最低诉讼成本、最短审理周期实质性化解矛盾,有效减少衍生风险,是基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护航辖区小微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典型实践。
作者:彭玉罗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