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工亡赔偿,三方亲情博弈,西安未央法院法官如何“算清账、留住情”?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7-10 09:50:58 阅读量:

职工突发疾病离世,留下一笔工亡赔偿,也留下一个破碎家庭的分配难题。年迈父母急需养老就医,在校学子生活费无着,前妻与公婆互不相让——当法理遇上人情,当程序遇上急迫,西安未央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张垚用三轮调解,给出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答案。

一纸诉状背后的“双重困局”

2023年8月,某单位职工甲某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人社部门认定视同工亡。悲痛未散,一场关于赔偿款的纷争已在甲某父母与前妻之间暗涌。

甲某生前,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另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其名下尚有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企业年金等待支取。然而,甲某父母与前妻就款项分配分歧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2025年11月,甲某父母一纸诉状将单位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阅卷后发现,案件远比表面复杂:甲某与前妻育有一子乙某,作为近亲属依法享有分配权,却未参与诉讼。前妻因分割矛盾,拒绝让乙某配合。为不遗漏必要当事人,法官依职权追加乙某为第三人。

深挖症结:为何不能“一判了之”

随着调查深入,两道法律难题浮出水面。

其一,给付主体错位。

工亡补助金、丧葬费等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发放,非用人单位直接承担;社保、公积金、年金支取有专门行政流程;保险理赔款发放主体是保险公司。若简单判决单位支付,既逾越职权界限,亦无法实际执行。

其二,分配规则空白。

工亡待遇是对近亲属的抚恤补偿,并非遗产,不适用继承分配规则;现行法律对分配比例亦无明确规定。若仅判决支付义务,不明确各方份额,执行阶段必再起争端,各方或将另诉共有物分割,徒增诉累,难解民忧。

一边是急需钱款就医养老的年迈老人,一边是生活费无保障的在校大学生。张垚法官确定思路:调解,是兼顾法理与人情的最优解。

多方奔走:为调解“铺平道路”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要在法律框架内找到“最大公约数”。法官开启了一场“跨部门求证”——

访单位

负责人道出苦衷,申领材料早已备齐,但亲属内部无法达成共识、互相推诿,无人签字,各项款项长期搁置无法申领。

跑部门

赴社保经办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企业年金托管银行逐一核实政策。关键突破点浮现:若持有法院生效民事调解书,明确各权利人分配份额,各职能部门可组织全体亲属到场,按份额分别办理支取手续。

环节理顺了,调解就有了“底气”。

三轮调解:从“对立”到“和解”

回到当事人之间,法官分层释法、情理疏导——

释法

工亡待遇抚恤对象是全部近亲属,任何一方无权独占;保险理赔款非单位法定义务,法院无法直接判决被告承担。

明理

甲某虽与前妻离婚,但双方实际共同生活,后事由前妻操办;乙某与爷爷奶奶感情良好,亲情裂痕尚有弥合之机。

换位

引导各方放下对立,体谅彼此难处——老人丧子之痛、稚子失怙之艰、前妻奔波之劳,皆需被看见。

各方情绪渐缓,同意先办理领取手续,并就分配比例达成初步意向。法官随即联动被告单位,协调社保、公积金中心、保险公司、年金托管银行,确定“归集+直付”路径:由单位提交申领手续,将部分款项归集至单位账户,再依据调解协议约定份额,直接支付至各亲属名下,免去分头办理之繁琐,一次性解决申领、分割、发放全链条问题。

历经三轮调解,各方自愿达成十二项调解协议,对分配比例、支付时限、办理流程、配合义务逐一约定。至此,一笔搁置多年的赔偿款,终于落袋;一段濒临破裂的亲情,得以修复。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工亡纠纷背后,是家庭破碎后的生存难题与情感纠葛。未央法院综合审判庭没有“机械办案、一判了之”,而是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一揽子解决款项申领、份额分割、资金发放,让当事人免于多次诉讼之累,让司法温度穿透纸背。

下一步,未央法院将持续落实“四个最”工作部署,做实做细劝导调解,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让公平正义不仅写在判决书里,更落进老百姓的心坎上。


编辑:侯宜均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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