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6-23 09:47:08 阅读量:
三原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成功调解一起旅游服务合同纠纷,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居中协调,原被告双方互谅互让、各退一步,被告当庭全额履行付款义务,案件圆满画上句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简要案情
原告西安某旅行社与被告王某因旅游服务费用产生纠纷,原告依约为被告提供某某沟等地旅游接待服务,被告仅支付部分定金,尚欠剩余团款 33802 元及逾期利息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我院提起民事诉讼。
能动调解 柔性化解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考虑到双方曾有合作基础、案件标的额不大等情况,秉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原则,兼顾法理与情理,一方面向被告明晰合同履行义务及违约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欠款责任;另一方面积极疏导双方对立情绪,劝说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协商最优解纷方案。
在法官耐心调和下,原、被告均自愿作出让步:原告主动放弃部分诉讼请求;被告现场筹措资金,当庭一次性足额付清全部剩余欠款。款项即时结清到位,双方再无其他争议,纠纷当场彻底化解。
案结事了 司法为民
本案以当庭调解、即时履行的方式办结,省去后续裁判、执行等冗长程序,既快速兑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缩减双方诉讼成本,又有效修复社会关系,避免矛盾二次激化,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三原法院将持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以柔性、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实质性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作者:王 琦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