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25 09:26:24 阅读量:
近日,大荔法院许庄法庭成功审结一起因垫付律师费产生的纠纷案,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主动履行全部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化解亲属矛盾、弘扬诚信守法风尚。
原告王某和被告张某系亲属关系。此前,张某因涉法事务需要聘请律师,口头委托亲属王某代为对接律师、办理委托相关事宜,并由王某先行垫付律师委托费用。待相关事务处理完毕后,张某迟迟未向王某偿还垫付费用,双方私下协商未果,亲属关系产生隔阂,矛盾持续激化。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依法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严格核查案件证据,梳理转账记录、沟通凭证,并向涉案律师核实作出调查笔录,查实双方委托垫付事实清晰、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同时,法官兼顾法理与情理,向双方阐明,亲属间互助应当建立在诚信守约的基础上,无故拖欠款项既违背公序良俗,亦属于违约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限期偿还全部垫付费用。判决作出后,被告充分认识到自身问题,认可法院判决结果,主动足额履行全部付款义务,该案顺利办结。
本案的妥善处置,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彰显了司法公信力,也警示辖区群众,亲属、亲友间经济往来、委托垫付行为,均受法律约束,应当恪守诚信原则。面对矛盾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解决,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共同营造守法诚信、和睦友善的社会环境。
作者:马 波
编辑:许沥心
责编:李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