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各项规定,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检察履职能力,近期,洛南县检察院精心部署、多措并举,在全院干警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浓厚热潮,以法治力量守护洛南绿水青山。
专题培训强根基,精准把握立法要义。该院积极组织检察干警参加陕西省检察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问题解读讲座、陕检检察大讲堂《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讲座,通过权威授课、要点解读、案例剖析,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背景、核心条款、制度创新与司法适用,引导干警深刻领会《法典》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筑牢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专业素养。
自主学习补短板,持续提升履职素养。全院干警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利用工作之余主动研读《法典》原文、配套解读与实务指引,逐章逐条学深悟透,重点掌握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责任、检察监督职能等关键内容,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生态环境案件的能力水平。
学用结合促落实,依法守护生态安全。该院坚持以学促干、以干践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生态检察履职实效,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推动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以检察担当筑牢县域生态安全法治屏障,为建设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平安洛南、法治洛南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下一步,洛南县检察院将持续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业务重点,不断深化学习成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办案质效,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履行生态环境检察职责,全力守护洛南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作者:赵亚军
编辑:侯宜均
责编:雪 云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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