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同仁解心结——湖北恩施亿元民事案审理记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4-17 21:20:23 阅读量:

湖北恩施两级人民法院严格执法,一视同仁对待国企民企,解疑释惑,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无论是诉讼请求未得到全部支持的某国有企业,还是从一审立案就不信任法院甚至申请一审法院全院回避并被判决承担责任的某民营企业,最终都心甘情愿接受调解达成协议。建始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标的超亿元的大案——该院建院70余年以来标的额最大的民事案件,二审得以调解结案。

标的超亿元的大案

2025年10月30日,建始县人民法院受理某资本投资公司诉某房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诉讼标超1.15亿元,为建始县人民法院1954年建院以来受理的标的额最大的民事案件。

案情并不复杂:2022年11月16日,某房地产公司与某资本投资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某房地产公司向某资本投资公司借款1.15亿元:借款期限三年(2022年8月29日起算。起始日与转账时间不同的,以转账时间为准);年利率第一年2.8%,第二年2.8%,第三年 3.2%,逾期6.4%。某资本投资公司为履行借款合同,分两笔向某房地产公司转账:2022年11月22日转账2000万元、2022年11月23日转账9500万元。某房地产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4日、1月15日、1月21日、1月23日与某资本投资公司签订共四份抵押合同,用其108套商品房、132套在建商品房、1宗32943.40㎡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为案涉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某房地产公司陆续偿还利息共计824万元,本金及其余利息未还。某资本投资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向建始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某房地产公司还本付息(从2022年8月29日计算利息),某资本投资公司并要求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心存疑虑,当事人申请全院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

不复杂的案件,审理起来却一波三折。

首次庭审未能进行。

按照惯常做法,审判人员于2025年10月31日向某房地产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向其送达了开庭传票,确定该案于2025年11月18日开庭。不料某房地产公司2025年11月14日提出回避申请,不仅申请已确定的本案审判人员回避,而且申请建始县人民法院全体人员回避。当日,某房地产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以该案影响重大不适宜建始县人民法院审理为由,申请移送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建始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7日决定,驳回其对已确定的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建始县人民法院另审查认为,依照法发【2021】2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的的通知》,基层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院辖区的诉讼标的5亿元以下的普通民事案件,本案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建始县,诉讼标的5亿元以下,建始县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于2025年11月17日裁定驳回其管辖权异议。

某房地产公司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于2025年11月24日提出上诉,建始县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审理,2025年11月18日的庭审没有进行。

2025年12月15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认为某房地产公司的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建始县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了。但是什么原因导致某房地产公司抵触法院审理呢?这个原因不调查清楚,后续什么依然不会一帆风顺。于是,终审裁定送达后,建始县人民法院开展了走访调查,了解到该公司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真实原因——心存疑虑:某房地产公司是从外地招商的民营企业,某投资公司是建始本地国有企业,某房地产公司担心地方保护主义。

一视同仁,一审法院公开审判消除疑虑

审判人员有的放矢:与某房地产公司沟通:解释办案责任终身制,特别告知案件公开审理,审判庭大,双方公司的领导、工作人员乃至“外人”都可以旁听……

大概是还没有看到过竟敢通过主动接受监督大张旗鼓公开审判搞地方保护主义的吧,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按时参加诉讼了一一他或许在反思:盲目抵触审理是否正确,是不是应该先看看审理情况再说。

案件再次排期2025年1月14日开庭。

2025年1月14日,某投资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某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提前到庭,到庭的还有双方的资深律师,双方的员工。

9:00,准时开庭。

原告陈述、被告答辩、举证、质证、辩论……

审判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对双方一视同仁,保障其充分行使权利……不偏不倚的做法得到了各方认可。庭审出乎意料顺利:双方虽然争论激烈,但均聚焦于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举止文明,没有恶语伤人的,更没有对法院、对审判人员恶语相向的一一其素质都不是一般的高!

案件审理完全实现了良性互动:当事人、律师、法官,各司其职,讲理说法,相互配合。

经层层阅核之后,建始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案涉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合法有效。某房地产公司逾期未清偿借款,应承担继续还本付息等违约责任。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从2022年8月29日起算的同时,该起算日与转账时间不同的,以转账时间为准,每一笔借款的借款期限均应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遂判决某房地产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某资本投资公司借款本金1.15亿元及利息,利息为2000万元、9500万元两笔借款的利息之和扣减诉前支付的824万元,每一笔借款的利息均从该笔借款转账之日算至该笔借款本金清偿之日,年利率第一年2.8%,第二年2.8%,第三年3.2%,逾期64%;如某房地产公司未按判决期限足额还款,某资本投资公司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判决书讲事实,说法律,层层递进,条分缕析……

读完判决书,当事人对法院的抵触情绪烟消云散了。

一审宣判后,某房地产公司未上诉,仅有某资本投资公司一方纯粹基于对个别法律条文的不同理解上诉。

释疑解惑,二审法院解开心结促成协议

二审法院恩施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继续不厌其烦地释疑解惑,最终解开了当事人之间的心结,双方放弃对抗,心甘情愿接受法院调解,于2026年3月25日达成协议:某房地产公司于协议生效后15日内偿还某资本投资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15亿元及付息(利息按一审判决计算);若某房地产公司逾期未清偿借款,某资本投资公司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建始县人民法院受理的该院建院70余年以来标的额最大的民事案件二审得以调解结案。


作者:黄志佳

编辑:许沥心

责编:雪 云

审核:姚启明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