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法院马畅法庭:“心墙”拆了 路变宽了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4-08 09:53:09 阅读量:

“法官,我要报案!

我们两家公用的那条路,

让邻居给种上树了!”

相邻权纠纷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但洋县马畅镇某村的乙某和丙某,这对两代人相知相识、数十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却因一条共用道路闹得不可开交,甚至诉至法院。近日,洋县法院马畅法庭联合某村村委会,成功调解了这起相邻关系纠纷,不仅让堵塞的道路重归平静,更让横亘两家之间那堵无形的“心墙”悄然瓦解。

公用道路起纷争

你嫌挡路我种树

乙某和丙某是多年邻居,两家之间原有一条共用道路,后因新水泥路修筑而废弃。2009年,在村委会协调下,双方约定在两家之间保留一米道路以供共用。多年来,两家遵守协议,相安无事。

然而时过境迁。随着丙某家一侧的树木逐渐长大,两家心中的不满也越积越深。最终,在“他能种,我也能种”的思想作祟下,乙某在共用道路上种下几棵树。这一下彻底捅了“马蜂窝”,往昔的琐事又一次翻涌心头。在新旧矛盾共同驱使下,两家再次爆发争执。多次协商无果后,丙某一纸诉状将乙某告至马畅法庭,要求清除树木、恢复道路原状。

法庭村委齐联手

三番五次解心愁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这起纠纷表面是种树挡路,实则是邻里多年缺乏有效沟通,积怨已深。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难解矛盾,还可能激化仇恨。“相邻纠纷无小事,判决容易和解难。”法官决定以调解为主,力争让两家握手言和。

法庭多次前往现场勘查,丈量道路宽度,查看树木实际影响。但第一次调解,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甚至翻旧账,场面一度僵持。法官遂主动联系村委会,邀请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村委会熟悉两家情况,同时还请来了2009年参与过调解的老干部协助说理。

 

法庭干警一边讲法理,一边拉家常:“两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今天你堵我、明天我堵你,日子怎么过?路是公用的,心也是相通的。”

一次、两次、三次……法庭干警多次上门,从法律规定讲到“六尺巷”故事,从邻里人情讲到长远日子。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感召下,双方态度终于开始松动。

现场立石拔树苗

握手言和路畅通

最终,在马畅法庭和村委会的共同见证下,乙某和丙某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确认该道路仍为公用,并现场重新立下界石,明确边界。丙某主动砍掉阻碍通行的树枝,乙某也当场拔掉自己种下的树苗。

两家人在法官和村干部的协助下,一起动手清理路面:搬界石、砍树枝、拔树苗。看着恢复平整的道路,双方郑重地在调解笔录上签字。丙某自愿申请撤诉,并主动承担了诉讼费用。

“为了我们的事,你们一趟趟地跑,我们心里真过意不去。”

丙某握着法官的手感慨道。

乙某也连连表示感谢:“如果不是多方的调解,真不知怨气还要再绵延几代人。就让矛盾在这一刻消解吧。”

离去时已是黄昏,法官衣衫泥斑点点,双手几道划痕,与众人挥手道别,又赶赴下一个排忧解纷的现场。

 

法官寄语

调解不是和稀泥 心结解开路自通

相邻关系纠纷看似琐碎,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和谐。这类案件法理与情理交织,简单判决容易留下“后遗症”,而调解能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邻里纠纷,心结解开了,案子才算真正办完。”

案件的成功调解,是马畅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生动实践。一条断头路,两家筑心防;几棵树苗,数年积怨。马畅法庭用耐心、细心和公理心,不仅打通了被树木堵塞的道路,更打通了阻隔邻里真情的“心路”。


作者:邓楠钊

编辑:侯宜均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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