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中院 时间:2026-04-04 17:10:07 阅读量:
从过去三十余部环境法律“分而治之”,到如今一部系统性法典“一锤定音”,我国生态环境法治经历了怎样的变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适度法典化”作为立法灵魂,这背后蕴含着怎样的中国智慧与治理考量?
这部法典对一线司法审判意味着什么?又如何惠及民生、守护山河?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通知》精神及要求,4月2日下午,西安法院2026年度第2期“法官讲堂”开讲。本期由西北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带头人、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永宁教授,带我们走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并倡导大家以法典之名,护生态环境,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共同的美丽家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立足我国国情,创造性提出“适度法典化”思路。”授课中,李永宁教授结合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授课经验,深入浅出,旁征博引,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精神、框架结构、核心制度、适用要点和重要意义进行系统讲解。他先回顾了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发展历程,梳理立法脉络、时代背景与实践需求,清晰展现从分散立法到系统法典的重大跨越;又深入解读“适度法典化”立法思路,阐释法典与其他专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适用关系;逐条解析法典体例结构、制度设计与核心条款,重点围绕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等内容,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实务进行精准解读;最后深刻阐明法典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法治体系、强化环境治理、守护生态安全等方面的里程碑意义,强调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特殊指导价值。
专题授课主题鲜明、逻辑严密、内容丰富、精彩生动,既具有系统的法治思维,又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是一堂政治性、理论性、思想性、实践性、指导性兼备的法治课,对全市法院干警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审判责任,更好担当生态环境司法卫士,具有重要意义。
参加授课的法官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讲座视角广阔、脉络清晰、内容扎实,未来,要以此次培训所学所获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具体实践中,牢记“国之大者”,以司法利剑护佑生态环境和谐美丽。
为学习领会好立法精神,切实保障法典正确实施,西安两级法院将从以下三点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深学细悟生态环境法典精髓,扛起生态保护政治担当。要把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二是以法典为纲护绿水青山,织密生态保护法治网络。始终坚持以法典为遵循,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积极完善落实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生态司法保障体系。三是多维发力普法宣传,让生态保护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要以本次生态环境法典讲座精神为指引,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生态法治宣传方阵,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社会效果。
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院党组成员及执行局长参加讲座,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邓晓宇主持讲座。讲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全市两级法院广大干警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聆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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