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法院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4-03 23:27:25 阅读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4月1日至3日,神木市法院举办为期三天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读书班。党组书记、院长刘宝林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全体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本次读书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领学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与会人员认真研读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等重点篇目,重温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指示要求进行了再学习、再领会。

集中研讨环节,参学人员紧密联系思想与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学习心得,共同查摆思想认识上的差距与不足。

会议指出,人民法院的政绩观,直接关系到司法工作的方向和成效。正确的司法政绩观,核心在于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根本标准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深刻认识到,法院的政绩不是简单的办案数字和速度,而是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群众权益的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捍卫,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的实际贡献。

会议强调,要将读书班的所学所思所悟,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一要筑牢思想根基,在学思践悟中校准价值坐标。将正确政绩观教育深度融入日常,纳入干警入职晋职必修课,作为组织生活常设议题,引导干警深刻领悟“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从思想源头解决好“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让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内化于心。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对照检视中补齐短板弱项。严格对照“四对照三查摆”要求,紧密联系审判执行实际,深入查摆在办案理念、司法作风、履职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深刻剖析反思,切实推动整改,以自我革命精神提升司法公信。三要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实见效中实现成果转化。以优化审判管理、完善考核评价、规范权力运行为抓手,将符合司法规律、体现“案结事了”的正确政绩观要求,贯穿立案、庭审、裁判、执行、信访各环节,努力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通讯员:王军霞)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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