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法院 | 庭审“飞”进航空公司,这场巡回审判有“看头”!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24 22:24:12 阅读量:

当法袍与工装同框,法槌声与飞机轰鸣声交织,会产生咋样的法治回响?

近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某航空公司大厅内进行。西咸新区法院空港新城临空自贸法庭将审判席“搬”进这家航空企业,公开审理一起涉及另一家航空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案。

随着法槌敲响,这起跨越8年、标的额400余万元的服务合同纠纷,在航企一线拉开庭审序幕。

巡回审判进航企

把法庭搬到“现场”

 

本案被告为某航空公司,原告为一家机场公司。自2017年起,双方陆续签订《地面服务代理协议》《危险品运输保障协议》《航空器地面勤务和维修雇佣协议》《残损航空器搬移协议》等,约定由原告在机场提供危险品运输保障、除防冰、维修、残损航空器搬移等服务。服务费按月或按次结算,但被告自2021年起开始拖欠款项,截至庭审累计欠付服务费达400余万元。

受理案件后,法官没有“坐堂问案”,而是深入研判航空保障领域的行业共性,发现此类服务合同纠纷并非个例,直接关系航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资金流转与正常运转。

为最大限度发挥案件示范效应,法官主动对接辖区内另一家航空公司,将审判席设在其企业大厅,邀请多家航空企业代表现场观摩,来自法务、运控、财务等部门的员工共同见证庭审,让这场审判成为一堂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庭审现场

聚焦争议,以审促信

庭审中,审判员有序组织双方围绕欠付金额、违约金计算标准、合同履行是否存在瑕疵等焦点展开辩论。原告代理人出示对账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催款函件等证据,指出根据多份协议约定,被告逾期付款应承担每日万分之五、千分之三不等的违约金或滞纳金。被告代理人则辩称,部分欠款金额未经对账确认,同时主张违约金约定过高请求调减。

审判员耐心组织证据交换,引导双方聚焦争议核心。法官在庭前已多次梳理合同履行细节、核对欠费明细,力求精准还原事实。随着庭审推进,事实越辩越明,双方分歧逐渐缩小。因被告表示企业存在困境暂无法达成调解,审判员宣布将择期宣判。

座谈交流

从个案到类案,助企纾困

 

法槌落下,交流开启。庭审结束后,空港新城临空自贸法庭随即与航空公司法务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法官结合本案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航空服务领域常见的法律风险,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 合同条款应清晰明确:服务范围、结算周期、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应详细约定,避免歧义;
  • 履约凭证须妥善保管:结算单据、发票签收记录、沟通函件等是维权的重要证据,务必规范留存;
  • 违约金设定要合理:过高可能不被支持,建议参照市场利率或行业惯例,以填补损失为原则;
  • 权利主张应及时:发现欠款苗头要立即催收并固定证据,防止损失扩大和诉讼时效届满。

“这场庭审加座谈,比我们内部10场培训都管用。”一位参与座谈的航空企业法务负责人感慨,“亲眼看到合同条款在法庭上被逐条审视,才真正明白规范履约的分量。”

司法服务向前一步

巡回审判常态化

从“坐堂办案”到“上门开庭”,从“就案办案”到“行业治理”,变的是形式,不变的是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坚定回应。

此次巡回审判,不仅让同行企业在“别人家”的庭审中照见自身管理短板,在鲜活案例中汲取合规经营的养分,更在他们心中播下了诚信履约、依法经营的种子,让每一次商业合作都能沐浴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之下。


作者:文 娜

编辑:许沥心

责编:雪 云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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