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司法局 | 蓝牙耳机引命案 分轨处置促稳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1-14 11:01:10 阅读量:

【案情简介】

2024年正月初七下午,某村学生王某因同村朱某拒不归还价值不足200元的蓝牙耳机,其母亲带王某前往朱家索要。朱某母亲同意赔偿,朱某的二伯父朱某某却认为赔偿金额过高,与王某母亲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王某母亲电话通知家人赶来后,朱某某再次与王某母亲争吵,持木棍击打其头部,致其抢救无效死亡,朱某某当场被刑拘。

案发后,王某家属情绪激动,扬言“血洗朱家”,事态面临升级风险。镇政府当晚派驻专人维稳,次日司法所介入,采用“刑事民事分离处置+情绪安抚引导维权”的调解方法:一方面,调解员多次上门安抚受害人家属情绪,解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程序,告知其可主张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另一方面,联系朱某某家属,阐明朱某某需承担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关联性,引导其正视赔偿问题。经数月多轮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朱某某一方一次性支付13万元赔偿款,款项已履行完毕,朱某某的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案例点评】

本案因小额财物纠纷引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教训极其惨痛。调解工作的核心在于“维稳优先、分轨处置”,基层组织快速介入防止矛盾激化,司法所通过普法引导家属走合法维权路径,同时促成民事赔偿和解,既抚慰了受害人家属的伤痛,也为刑事案件的审理创造了良好条件。

【普法课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中,朱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其民事赔偿责任不因承担刑事责任而免除。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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