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 | 聚会饮酒致人亡 参与劝酒要担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1-12 11:12:51 阅读量:

【案情简介】

2025年1月至2月,扶风某镇连续发生两起饮酒致人死亡案件:一是1月23日晚,村民王某与同车间夫妇、班长四人饮酒,次日早晨被发现死于家中;二是2月7日下午,某物流公司8名员工聚餐饮酒,饭后薛某突发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

两起案件发生后,扶风司法局绛帐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村调委会组建联合调解组,采用“情绪安抚+普法释责+情理兼顾”的调解方法:第一步,上门安抚死者家属,缓解悲痛情绪;第二步,向所有共同饮酒人宣讲法律规定,明确同饮者负有劝阻过量饮酒、护送醉酒者回家、及时救助的安全保障义务;第三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区分同饮者的过错程度,提出差异化赔偿方案。最终两起纠纷均达成和解:王某案中,车间夫妇、班长各赔偿2万元,王某单位给予3万元人道救济;薛某案中,其余7名同饮员工各赔偿1.2万元。

【案例点评】

两起案件均因共同饮酒引发悲剧,同饮者虽无直接加害行为,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调解工作中,调解员兼顾法理与情理,既明确了同饮者的法律责任,又通过人道救济弥补家属损失,同时向社会传递了“饮酒有度、劝酒有责”的法治理念。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共同饮酒人之间存在相互提醒、照顾的安全保障义务,若因未尽到该义务导致饮酒人伤亡,同饮者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饮酒有害健康,聚会饮酒应量力而行,同饮者需相互提醒,避免过量饮酒引发安全事故。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栏目协办:西安仲裁委员会驻陕西法制网仲裁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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