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11-27 10:39:18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推动“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在三原县落地生效,11月24日三原法院牵头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专题部署并推进该制度的具体落实。会议由三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房房主持,县金融监管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县域内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代表参会。
会上,孙院长领学并详细解读了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中共陕西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的《关于试行“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工作意见》,围绕该制度的适用对象、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核心优势进行了细致说明。会议指出,该制度能有效简化小额、无担保不良债权的核销程序,为金融机构节省大量时间与诉讼成本,并就金融机构关心的实操细节进行了现场答疑。会议强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妥善、高效处置金融不良债权,是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环节。“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推行,是打通金融纠纷快立、快审、快执闭环的“创新举措”,也是实现司法与金融良性互动、助力金融机构轻装上阵的“关键一招”。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制度用好、用实、用出成效。
参加联席会的各金融机构负责人踊跃发言,对该制度的出台与实施表示高度认可与欢迎。大家一致认为,此举直击当前不良债权核销过程中的“堵点”“痛点”,是实实在在为金融机构减负纾困的暖心政策。参会人员还就风险防控、诉调对接、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此次联席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在三原县的全面启动实施。下一步,三原法院将紧盯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提升金融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三原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作者:吴若冰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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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