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11-11 10:28:48 阅读量:
近日,神木市法院民四庭在诉前鉴定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乔俐法官的主持下,被申请人当场向申请人支付车辆维修费8000元。
本案申请人李某、被申请人张某事故责任认定清晰,但双方当事人对涉案车辆维修费用的具体金额存在分歧,双方互不相让,因此要求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委托专业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鉴定。在质证过程中,法官敏锐捕捉到案件的特殊性——被申请人张某因交通事故,驾驶证被依法扣押,对其工作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而申请人李某也希望能尽快获得赔偿。乔俐法官以此为突破口进行释法析理,促使双方迅速达成一致意见:被申请人张某同意一次性赔偿申请人李某车辆维修费8000元,当庭支付完毕;申请人李某亦当场出具谅解书,困扰被申请人的行驶证扣押难题随之迎刃而解,整个调解过程快速高效,双方当事人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通讯员 张晶晶)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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