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11-05 09:56:54 阅读量:
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并由此衍生出三个相互关联的赔偿案件,同等责任下如何赔偿?10月31日,武功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将这三起案件一并化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25年上半年的某一天,老人程某某驾驶老年代步车搭载两名孙子出行,途中与宁某某驾驶的私家车相撞。事故造成程某某伤重不治身亡,两名孙子也不同程度受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程某某与宁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程某某的配偶、子女就老人死亡提起赔偿诉讼,两名受伤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也分别就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损失提起诉讼。
受理该系列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理清案情,认为三案虽同源而生,但宜采取“分类处理,联动调解”的策略。对于两名未成年孙子的赔偿案件,因其损失明确、争议较小,法官优先组织调解,于开庭当日即促成原告、被告宁某某及被告保险公司达成协议,确保了孩子们的损失得到及时弥补。
然而,涉及老人死亡的赔偿案件则异常棘手。由于赔偿数额巨大,且涉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个项目,双方对责任比例、计算标准等问题分歧严重,情绪对立,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面对困境,承办法官没有轻言放弃。他深知,一纸判决虽然简单,但可能无法真正平息当事人心中的伤痛与怨气,甚至可能引发后续的执行难题。为此,法官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多次“背对背”与双方沟通。一方面安抚死者家属的悲痛情绪,另一方面一次次向车主宁某某及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明晰法理,引导其换位思考,通过多次耐心释法析理,细致核算赔偿项目,在情与法之间为双方寻找着利益的平衡点和情感的共鸣点。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的态度逐渐软化,从最初的强硬对抗转向理性协商。最终,双方就赔偿总额及支付方式达成一致,签署了调解协议。这起耗时耗力、矛盾尖锐的死亡赔偿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三案全部调解结案,充分展现了法院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独特价值。它不仅是明断是非的“裁判所”,更是修复社会关系、传递司法温情的“调解室”。对于痛失亲人的家庭而言,及时到位的赔偿是一份切实的经济保障和一丝珍贵的心理慰藉。在今后的工作中,武功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说法
道路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个家庭。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上路行驶都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时刻保持警惕。尤其是老年代步车,其安全性能与驾驶人的反应能力需引起社会广泛重视。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后果严重,给多个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创伤。
作者:弓转转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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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