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 | 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撞伤他人,谁来赔?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10-30 10:31:30 阅读量:

如今,穿梭于大街小巷的“蓝骑士”“黄骑士”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已成为城市运转中一道不可或缺的风景。然而,在“与时间赛跑”的配送过程中,外卖骑手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交通安全隐患。近日,岐山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外卖骑手致伤行人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5年5月,外卖骑手支某在驾驶电动车送餐途中,与行人芦某发生碰撞,导致芦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支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芦某治疗结束后,双方就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芦某将支某、其所属外卖公司一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重点核查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经查,支某为该外卖公司签约骑手,双方构成雇佣关系。依据《民法典》关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该外卖公司应对芦某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法院还查明该外卖公司已为支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及附加第三者险,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在厘清事实与责任的基础上,办案团队多次组织芦某、外卖公司及保险公司进行调解,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成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与之相关的劳动权益保障、侵权责任认定等问题也逐渐成为司法实践中的新课题。岐山法院始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与调解工作,既为受害者撑起“法治保护伞”,也为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筑牢司法屏障,让城市“烟火气”在法治框架下更有温度、更可持续。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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