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7-30 09:34:43 阅读量: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西安雁塔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李某长期未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额70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牛天宝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多次通知其到法院接受调查,但李某却拒不到院并更换了手机号,且经过查询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办案人员只得去住处实地走访,发现也是“人去楼空”,案件办理陷入了僵局。
“关键线索”
承办人随后与申请执行人进行联系,并了解李某情况。
“李某平时主要承包工程,但一般都是用亲戚朋友的名义。听说李某住在中高档小区,还开了一辆价值40万元的车。”王某向承办人说明。
承办人立即抓住了车辆这个关键线索,前往车管所对该车辆进行核实,发现该车辆并不属于李某,而是登记于西安某公司名下。承办人凭借办案经验,意识到李某可能存在“借名买车”的情况,但因无直接的证据,无法对涉案车辆采取扣押措施。
此时,申请人再次联系法院,提供了李某在西安另一处住所的线索。于是,承办人有了新的思路。
“出击拘留”
承办人决定“以车找人”,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合议,李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逃避执行,决定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承办人迅速联系强制执行团队,组织多名干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李某新住所的地下停车场进行走访。经查找,执行干警发现涉案车辆正停放于停车场洗车店旁。在执行干警的询问下,洗车店经营者反映,该车辆系由司机停放排队洗车,司机本人已离开车辆,其描述的司机外貌特征与李某相符,执行干警遂决定对李某进行蹲守。
“有人报信”
执行干警守候一个多小时,未见李某前来取车。承办人随即拨打李某电话。电话接通后,李某未待执行干警表明身份即称:“你们是法院吧?车你们要扣就扣,我不要了,我要告你们跟踪我。”随后挂断电话。
承办人据此判断有人向李某通风报信,返回洗车店询问时,发现一名工作人员神情紧张。经询问,该工作人员承认:“老板让我通知客户有人找他,我便打了电话,告知客户有人找,旁边有法警。”
承办人当即指出其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法警随后将洗车店经营者及该工作人员带至法院,鉴于二人认错态度良好,并承诺积极配合法院查找李某,法院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暂不采取进一步处罚措施。
“不见所踪”
当天下午,洗车店经营者联系到执行干警,称李某要派人来取车,店方回复让其先处理法院事宜,而李某自称人已离开市区。
承办人遂向公安部门发送了协查函,希望配合查找李某下落并告知法院。后公安部门反馈,李某已去往陕北,因无准确地点,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柳暗花明”
几日后,正当承办人一筹莫展之际,申请人再次向法院提供线索:“我们通过朋友得知,李某今天下午将在浐灞某小区与人谈生意,希望法院快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承办人迅速上报,组织执行干警前往现场,为避免先前情况再次出现,两名执行干警换上便装,在小区门口等待。
功夫不负有心人,李某如期出现,法警迅速对其进行控制,带往医院体检后顺利送拘。
“我知错了”
送拘后的第三天,拘留所干警与承办人联系,“李某送拘后,我们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现在李某表示要还钱。”
承办人遂前往拘留所会见了李某,李某称自己知错了,承诺先一次性解决35万元,其余的分两期在三个月内履行完毕。
同时向法院递交了悔过书,对法院及申请执行人表示道歉。申请执行人接受了此和解方案,该案执行和解。
作者:牛天宝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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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