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骄阳似火
陷入诉讼纷争的当事人更是焦灼难耐
近日,西安鄠邑法院余下法庭
成功调解两起民商事案件
释法明理,情法并济
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公正高效
为民解忧的司法审判
让炎炎夏日都变得如此清凉
法理兼顾情谊 法官巧解债务 “心结”
近日,余下法庭赵燕法官收到了一份意外之“喜”,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主动送来了一面印有“执法公正 心系百姓”的锦旗。火红的锦旗和当事人的感谢,为这燥热的天气和繁忙的工作送来了一缕清凉、一份欣慰。

2021年7月,吴林经人介绍在梁琦处分两次借款共计80000元,吴林指定梁琦将借款转给好友王力5000元,转给自己75000元。同年7月底,吴林向梁琦出具了一张50000元的借条。后经梁琦索要,吴林向其偿还20000元,双方口头约定,若三月内不能归还,二人需每月向梁琦给付利息。到期后,王力与吴林仍未偿还,无奈之下,梁琦将二人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偿还借款60000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燕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梳理,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吴林声称自己仅是中间人,并表示梁琦转给他的钱自己已经全部转给王力了,王力将借款用在什么地方,他不知情,上述借款应全部由王力偿还,他不承担还款责任;王力对吴林说的上述事实表示认可,但他认为吴林作为共同借款人,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赵燕考虑到双方对借款数额没有争议,仅就吴林是否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产生矛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赵燕向吴林释明法律关系,指出吴林收到了梁琦的转账,并且出具了借条,虽然其将借款转给王力,但他与梁琦之间已经成立了合法有效的借贷合同关系,二人系共同借款人,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经赵燕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王力按月偿还梁琦借款本息合计70000元,吴林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百万债务起纠纷 倾情调解促履行
近日,余下法庭付钊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达1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你现场清点一下数额,这是第一笔款项。”在余下法庭付钊法官办公室里,原告面对着540000元现金,正忙碌的清点。
王军与刘婷是夫妻关系。2024年,二人因资金周转问题,在孙兴处借款1000000元,二人出具了借条,二人的2位共同好友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出具了担保书。借款到期后,孙兴多次索要未果,便起诉到法院,要求王军、王婷、二人的2位共同好友以及与王军有利益关联的王洁(王军的姐姐)共同偿还借款及利息。
承办法官付钊收到案件后,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沟通后发现,王军与刘婷认可借款数额,只是暂时经济困难,债务缠身,且名下的公司,已抵押给别人,难以一次性履行还款义务。
付钊意识到双方争议不大,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随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原告顾虑到欠款数额较大,希望一次性履行到位,减少风险。被告则表示无法一次性还清,希望可以采取分期付款。付钊遂根据原、被告的需求制作调解方案,力求找到双方的利益平衡点。
经过反复协商,最终王洁(王军的姐姐)自愿加入债务,成为共同还款人。在王洁的协助下,王军夫妇积极筹措资金,于调解当日履行一半的债务,现场给付540000元现金,双方约定剩余500000元余款于2025年12月底履行完毕。原告则撤回对被告的起诉,并解除对所有被告的保全措施。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我心里踏实多了,谢谢法官……”现金清点完毕时,原告激动不已。(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作者:任红霞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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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