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7-28 09:49:38 阅读量:
近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合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2024年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案例集选”。其中,未央法院审理的李某某侵犯著作权案、多家KTV侵犯著作权案两件案例成功入选。
李某某侵犯著作权案
【案情简介】
2018年3月开始,被告人李某某先后创立“读书达人”网站、“奥丁读书小站”微信公众号,分享读书感悟、阅读笔记并免费分享电子书资源供粉丝阅读,后为提高公众号关注度,李某某在未取得相关著作权人或者出版社的委托授权下,从互联网上下载5000余部电子书并存储在自己开通的网盘中,再将这些电子书在网络上向公众进行传播,并以植入广告业务的方式从广告商处非法获利共计8万余元。2023年6月被害单位向文化执法部门报案。同年9月5日被告人李某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2024年4月25日,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来临之际组织公开庭审,由未央法院院长李宝玲担任审判长,未央检察院检察长张柱军出庭支持公诉,市区版权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共计20余人参与观摩。合议庭在综合李某某的犯罪情节及认罪认罚、退缴等量刑情节,当庭对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典型意义】
该案精准打击了利用信息网络非法传播文字作品的侵权行为,有力宣示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该案的依法判处,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彰显了人民法院营造“权利受保护、侵权有代价、犯罪必惩罚”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努力与决心,切实发挥了司法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
【入选理由】
该案系涉微信公众号非法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侵犯著作权的典型案例,对于著作权领域涉信息网络传播新类型案件处理具有借鉴意义,对规范网络出版行业、优化本地营商环境产生了积极影响。
多家KTV侵犯著作权案
【案情简介】
案件系某版权服务公司起诉辖区内多家KTV停止在其各自经营场所点播系统内播放歌曲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所引起。该案虽标的金额小,但案涉经营主体数量大、区域广,且同一被告存在多次被维权风险,已成为批量案件典型代表。为节约司法资源、便利群众诉讼,努力达到“同案同审、同案同调、同案同判、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标,未央法院在西安市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进行集中开庭审理。
【典型意义】
该案件的巡回审判,生动践行了“法院+”协同保护模式。未央法院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力协作,切实缓解涉KTV侵权案件居高不下等现实难题,精准平衡著作权人权益与文化娱乐行业发展需求,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以法治力量促进文化市场繁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文化需求的积极作用。
【入选理由】
该案为解决著作权领域高发、疑难案件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协同治理方案,其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实践,对处理同类纠纷有借鉴作用。“法院+”协作机制与巡回审判模式,为构建长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立了标杆。(速裁审判庭 梁泽)
编辑:赵佳欣
责编: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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