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 | “如我在诉”促调解 三十三户村民送来锦旗表感谢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4-02-02 15:09:10 阅读量:

 

近日,西安市碑林区刘家庄33户共168位村民派代表为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李新元庭长、孟娇法官及刘宇洁书记员送来两面锦旗及一份手写感谢信表达谢意,这饱含着村民对他们工作的肯定和感谢。

四次开庭 还原案件事实真相

该批案件原告系碑林区刘家庄拆迁安置商业用房的33户村民,涉及168人,被告公司整体承租了刘家庄全体一百余户拆迁安置村民近8000平米的商业用房,被告未按时按约向部分村民即本案33户原告支付房屋租金,导致原告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提交证据证明村民代表已与被告签订协议,代表全体村民对争议期间的租金及租金计价标准进行了新的约定,被告不存在违约并要求原告按新协议履行;而原告对新协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存在异议,亦提交了相应证据。同时,经过多轮庭审,原、被告双方补充提交大量证据,原告更是提交三十余份证人证言、两百余人签字的表格,双方争议突出,对立情绪严重。由于事关切身利益,每次庭审都有村民前来旁听,旁听席上座无虚席。

对此,孟娇法官认真查看卷宗,综合双方意见,确定案件争议焦点后,立即传唤与被告公司签订协议的村民代表到庭,详细询问事实节点,以还原案件真相。同时,与书记员刘宇洁立即前往瘫痪在床的业主代表家中,面对面询问其相关事实与意见,前往商铺现场进行实地调查。

该批案件采用“示范庭审”+“要素式审理”的模式,选取代表案件进行详细审理,先后通过四次庭审全面查明法律事实,对其余案件进行要素式审理,引导当事人归纳与代表案件不同的要素,进而对差异性事实进行提炼、固定,缩短办案时间。至此,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均有了明晰的认知,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

六轮调解 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考虑到该批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事关民生利益,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形成周期长、诱因复杂、化解难度大,如果机械裁判的话,不仅无法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反而极可能诱发其他村民产生新的诉讼,调解是解决该批案件的最优方法。

本着“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与院党组“两行动、两措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在李新元庭长的统筹安排下,孟娇法官多次组织村民代表与被告公司开展调解工作。对于双方争议较大的免租期、月租金标准、未付租金金额、违约金等,法官多次采用“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法,从案件实际情况和双方多年来的合作基础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等多层面出发,分析利弊、释法明理。历经近一个月先后六次沟通、调解,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实质解纷 示范效应“治未病”

该批案件在短时间内以调解解决,不仅使原告重新与被告公司握手言和,也给其他村民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将潜在的近百件诉讼案件化解于无形。

 

村民代表说:“为了化解我们的矛盾,孟娇法官、刘宇洁书记员不辞辛苦先后开了四次庭,还到我们小区走访,不厌其烦地做调解工作,特别辛苦。在我们争议最大的时候,李新元庭长亲自组织我们进行调解,耐心对我们进行释法明理劝解工作,给我们细算了‘情谊账’、‘利益账’、‘法律账’。最终,通过法官们的不懈努力,涉及我们这么多人、近两年没音讯的租金,这么快就解决了,我深切感受到碑林法院的法官处处为当事人着想的亲民态度。”

锦旗是肯定,更是动力。碑林法院速裁审判庭将不断总结经验,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并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在坚持公平公正裁判的同时做好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化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编辑: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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