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3-12-12 16:33:40 阅读量:
今年以来,略阳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行政诉讼无小案”和“大协调”理念,多措并举促进行政纠纷诉源治理,破解基层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难题。
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化解平台。联合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健全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促进行政争议解决从“司法主导”向“行政主导、司法终局”模式转变,不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通过认真分析研判行政诉讼案件,将存在调解可能性的案件在诉讼前征得行政相对人同意后移交县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化解会议6次,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及社会效果。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如我在诉”的原则要求法官干警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理念上从“结案了事”转向“案结事了”,审判团队设身处地为涉诉群众着想,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群众心结,在行动上勤跑腿、勤交流,有效推进纠纷解决,避免诉累。同时,定期召开行政审判业务学习交流研讨会,进一步转变司法人员办案理念,提升服务群众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今年以来,全院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100%。
下一步,略阳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继续在深化行政诉源治理、创新工作方式上下功夫,持续加大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力度,确保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编辑: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