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3-08-25 16:40:57 阅读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出庭公诉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加强出庭公诉作为公诉工作的龙头,围绕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强庭前准备工作,强化当庭指控证实犯罪,全面提高出庭公诉质量和效果。
近年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围绕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稳定、促进公正的履职要求,不断有效提升公诉人出庭指控证实犯罪水平,全面提高出庭公诉质效,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构建“大控方”格局。一是强化侦查监督工作,重点关注案件中存在的违法侦查行为,对此定期梳理并将纠违情况及时报送。二是积极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同时加强对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跟踪监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个案实时交流、类案定期沟通。三是严格规范证据审查,由“在卷审”向“在案审”转变,注重对在案证据的亲历性审查,做到重要物证要见物、关键证人要见人、重案现场要到场。
完善庭前应对机制。一是注重控辩沟通,加强庭前预测。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规范律师接待、阅卷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法律援助全覆盖,做到每案听取辩护人意见,便于公诉人全面掌握案件、精准预测庭审控辩分歧。二是利用庭前会议加强沟通,将个案证据充分展示在庭前、审查意见充分交流在庭前,减少庭审不确定性,为庭审控辩对抗打下基础。三是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以公诉意见书为核心,以庭审讯问提纲、举证提纲和答辩提纲为支撑,做好出庭预案,确保庭审过程有理有节。
提升出庭指控效果。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繁简分流。建立认罪、不认罪案件相区别的出庭公诉模式,实现简案简化举证、繁案精化举证。同时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练赛培训和全市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以老带新加强公诉业务培训,通过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提升公诉人在庭审讯问、交叉询问、示证质证等方面的能力。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