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3-06-25 15:14:33 阅读量:
生活中,很多人使用信用卡消费来缓解自身资金紧张局面,然而有些人却以POS机刷信用卡套现的形式获取现金,这样做在法律上到底有无效力呢?
日前,西安临潼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认定原、被告之间刷卡套现无效,并由被告返还原告相关款项。被告不服上诉至西安中院,二审维持了该判决。
基本案情
张某与刘某原系同事关系,因张某持有POS机,刘某便用自己信用卡在该POS机处刷卡套现,刷卡后由张某将相应款项转给刘某。后张某以刘某尚欠其刷卡款项为由将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刘某返还其借款9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刘某辩称,其因生活需要使用信用卡在原告处刷卡,但部分涉案款项系由案外人所刷,其与张某之间不存在欠款关系。
法院审理
张某主张与刘某之间是民间借贷关系,但本案系刘某经张某许可使用刘某的信用卡在张某持有的 POS 机处套现所产生的纠纷,因信用卡是银行给予特定持卡人透支消费的凭证, 仅能向特定商户购物或消费,而不具有作为现金进行民间借贷交易的功能,即信用卡不能以刷卡套现的方式出借款项,且刘某将其信用卡交给他人使用、套取资金违反信用卡管理的相关规定, 故二者之间的借贷关系应为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之规定,判决由刘某返还原告7000元,并驳回张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通过ATM机或柜台提取现金等正常合法渠道,而是通过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方式套取。
信用卡套现违背了金融监管规则,严重扰乱了信贷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犯罪!在此提醒各信用卡持卡人,应当合法合规使用信用卡,违规用卡有风险,信用卡风险需远离!
作者:李一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