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实现“五无误”

来源: 时间:2023-06-07 10:27:25 阅读量:

 

今年以来,洛南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的规范管理,保证办案过程的公正、规范、透明,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办理的每一件案件的涉案款物做到准确无误,不在检察环节贻误办案时机,确保案件诉讼程序依法有序运行。

据了解,该院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五项措施,加大涉案财物管理力度。一是健全制度。修订完善《洛南县检察院涉案款物管理实施细则》《洛南县检察院赃证物品管理制度》《洛南县检察院赃证物管理人员工作规范》等制度,完善赃证室配置实施,建立涉案款物管理电子台账,专人负责,所有涉案款物在检察机关流转全程进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线上线下无缝对接。二是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涉案款物,严格对照案卷中赃款和赃物移送清单进行逐一对照验收,对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有遗漏或与清单不相符的,及时要求案件移送机关立即补正,否则不予接收案件;在案件提起公诉和改变管辖环节,专门制作案件赃款、赃物移送清单,将案件卷宗、赃款和赃物、电子卷宗光盘一并移送,确保涉案款物依法受理。三是落实管审分离制度。所有涉案款物由第三检察部案管部门统一接收、登记、入库、保管,办案人员因办案需要应当按程序办理,审查后及时归还,确保涉案款物去向明晰、案结物清。每月核查涉案款物入库、出库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四是落实文书监管制度。结合案件评查和卷宗移送工作,线上线下相结合,仔细核对所有移送案件涉案款物法律文书是否齐备,是否随案移送,落实案前、案中、案后监督,确保涉案款物不在检察环节有贻误。五是落实“三重审核”制度。首先由移送案件部门审核涉案款物是否全部随案移送;其次由案管部门审核侦查机关和其他机关处理涉案款物的意见,核实移送物品和法律文书是否相符,有无损毁;最后由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及案管部门各自操作系统,共同审查涉案款物“文”“实”“账”是否相符、有无遗漏,确保程序合规。

该院对涉案财物的规范化管理,使该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实现了“五个确实无误”,即涉案款物受理环节确实无误,涉案款物总额确实无误,每笔款物数额确实无误,每笔款物随案移送的涉案事实、法律依据与司法程序确实无误,每笔款物在检察环节的流转轨迹与处理去向确实无误。


作者:陈涛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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