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3-06-07 08:59:08 阅读量:
6月5日下午,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某涉嫌犯挪用公款罪一案,雁塔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及部分企业、院校纪检干部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图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2年,被告人马某某在担任陕西某国有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款200余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共计获利5000余元归个人使用。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控辩意见,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讯问、质证、辩论,并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权益,庭审程序规范、庭审秩序良好,该案将择期宣判。
雁塔区法院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方式,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生动课堂,教育引导旁听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参加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自律、廉洁奉公,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利,以淡薄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
编辑: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