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法院:主动服务促发展 优化环境履职能

来源: 时间:2023-05-11 15:34:09 阅读量:

 

自“三个年”活动开展以来,太白县法院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多措并举服务大局,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精准服务企业发展,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全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上级关于开展“三个年”活动方案下发后,太白县法院党组组织全体干警及时学习贯彻,并迅速按照县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为开展“三个年”活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实施方案,并创新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通过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文件精神和网络宣传营造浓厚优化营商环境氛围,成立太白县法院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并由专人负责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主管审判业务的副院长宋军科带领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深入实地开展了一个月的调研企业发展情况走访,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在审判领域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活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依法审理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悉心开展司法服务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在执行领域扎实开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案件清理工作,建立快立、快审、快执机制,在确保债权足额实现的前提下,支持被执行人通过融资、在执行团队监督下自行变卖查封财产等方式,置换出价款后清偿债务等措施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审执联动机制,立案阶段完善“系统筛选+人工分拣”识别机制,对符合标的额标准的民商事案件原则采用小额诉讼程序予以立案,在审判阶段全面推行小额诉讼要素式审判,实现庭审节奏明快、文书要素清晰;优化法律服务,凝聚司法助企力量,深化法企互动,健全完善司法调研和分析研判机制,常态化开展各类普法送法服务活动,找准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帮助其依法依规防范风险。

下一步,太白县法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三个年”活动要求,全力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扎实做好以案释法,切实营造安商、扶商的良好环境,为促进太白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法瑞)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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