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渭南日报 时间:2013-08-23 15:08:42 阅读量:
(记者 姚 琼)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今年将招聘267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的18周岁至40周岁陕西籍公民可报名参加招考。
为加强城镇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我市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其中,13名、市48名、30名、县25名、县40名、县20名、县8名、县30名、县24名、县24名、5名。本次招考全部以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9月1日0:00时—9月6日24:00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及时进行网上确认并缴纳报名费50元,于10月9日0:00时至10月12日18:00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经录用,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高中毕业复转军人)的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的每月1300元,研究生每月1800元;津补贴包括每人每月700元工作补贴和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以及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补贴,同时,聘任期间,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此外,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冬季取暖和夏季防暑补贴,参照当地标准执行。鼓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聘任期间参与竞选社区居委会成员,依法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增发岗位补贴,主任每月900元,副主任每月600元,委员每月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