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保护大美秦岭生态的责任

时间:2016-02-18 15:27:30来源:陕西日报作者:网宣

杜朋举 董渺 


    保护生态,就是保护自己,就是保护发展,就是保护未来。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位置凸显,我省对生态保护履职要求也越来越高,只要是敢碰底线的事一定要纠正、人要追究——2015年省纪委和西安市纪委对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建筑案进行调查,在追究问责基础上又有137人被处理,214栋违法建筑被依法整治,被破坏的生态正在修复。 
    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不容破坏 
    作为我国重要的南北分界线,层峦叠嶂的秦岭山清水秀、树木茂密,素有“陕西绿肺”之称。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陕西自2003年以来就不断出台政策法规,明令禁止在秦岭北麓从事房地产开发、修建商品住宅和私人别墅。但就在三令五申下,仍有个别人顶风作案,尤其是2010年后不时有别墅建成,耕地、林地被圈占,生态保护形势日渐严峻。 
    2014年4月,媒体曝光了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建筑问题,引起中央到地方各级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以坚决的态度予以整治,以实际行动遏制此类破坏生态文明的问题蔓延扩散。中央纪委直接发函督办,要求省纪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违法建筑整治到位,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到位。 
    陕西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积极反应。省委书记赵正永要求必须限期整改,严加整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好秦岭的青山绿水。省长娄勤俭要求果断处置,列出时间表,理顺监管机制,落实各方责任,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省市两级迅速行动,按照人事双查、依纪依法依规处理原则,依照违建占地性质和批建审批手续,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整改的整改,坚决依法处置违法建筑。同时还原事实、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问责。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多次协调解决问责追究中的重要问题,要求加快进度,争取中央纪委工作指导,加强省市协调,顺利推进责任追究工作。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魏民洲多次深入违法建筑整治一线,查看实情,了解情况,调查指导,推进违建整治工作。西安市政府主要领导十余次专题听取违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加快推进的具体措施,现场督促指导违建拆除工作。相关市直部门和区县上下联动、齐心协力,违建整治完成时间比计划提前整整一个月。 
    整治:态度坚决高效进行 
    在媒体曝光前,相关职能部门也曾多次到秦岭北麓违法建筑现场执法检查、督促整治,但“这些房子有的建成十几年了,建房人都是些能通融相关方面的外来人员,有的还有一些‘来头’,整治起来阻力太大。”采访时,长安区太乙宫街道的多名基层干部告诉记者。 
    但这次整治明显不一样——西安市委、市政府决定,不管形成原因多复杂、整治阻力多大,都要坚决整治到位,为子孙守护好秦岭的青山绿水。 
    经过拉网式排查,发现秦岭北麓违法建筑214栋,占地368.74亩。对此,西安市制定实施了一栋一案例、一户一个工作组、一天一核查、一天一报情况的整治方案,按照分布区域、所有权人、占地性质、建设时间进行分类清理处置。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一般农田、林地的,全部依法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对占用建设用地且没有审批手续的,予以没收;对改变用途或超高超面积建设的,依法处罚并限期整改。对违建的处置工作,媒体全程录像,接受社会监督。最终,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比计划时间又提前了半个多月。 
    与此同时,西安市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联合规划、土地、林业等部门和相关区县对违法建筑项目及其审批建设各环节的负责人逐一核查,一批涉嫌违纪违法人员存在的问题也一一浮出水面,责任追究工作及时跟进。 
    查处:依纪依法严肃查究 
    面对已追究的长安、周至、户县等有关部门、镇街办、国土所、村委会的二百多名责任人,中央有关部门赴陕实地核查调研后指出:“前期处理的大多为科级及以下干部,震慑作用小,难以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发生。” 
    在中央纪委的督导下,省纪委牵头,与西安市纪委成立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建筑问题联合调查组,进一步深查细究,严肃追责,包括前期已处理但不到位者的责任。 
    违法建筑数量较大,存在时间跨度较长,相关责任人较多且任职变动大,调查工作任务艰巨复杂。 
    2014年12月,调查组从厘清违法建筑事实责任链入手,全面拉网排查责任单位和人员,依职对责,依事对人,形成人事责一体的责任排查网络。 
    2015年1月,调查组对户县7宗21栋违法建筑进行单宗独栋的“解剖麻雀”,弄清每栋违法建筑所涉及规划、审批、监管、建设等各个环节所负责任,理清其不作为、乱作为违反的政策法规依据。 
    2015年3月5日,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建筑问题全面调查工作在简短动员部署后正式展开。 
    为客观、公正、公平做好追究问责工作,调查组重点把握时间节点、责任链条、定性量纪三个方面—— 
    时间节点把握上,全面查清违建事实及其责任,综合违法建筑历史沿革和政策法规管控因素,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为时间节点,确定追责主体,重点追究其后各级责任主体的责任; 
    责任链条把握上,对照三定方案及责任分工,厘清从农村村组到乡镇街办、再到区县政府、直至西安市政府的纵向责任链,厘清涉及国土、秦岭办、林业、规划、环保、建设的横向责任链,形成从直接到间接、涵盖市和区县政府以及部门责任人员的责任网络; 
    定性量纪把握上,按照违法圈占土地地类、面积及工作职责、履职情况,以及违纪违法行为后果进行查处。 
    调查认定了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建筑问题中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报经中央纪委批准,按照干部人员管理权限,对137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其中,党政纪处分95人,诫勉谈话42人;涉及厅局级38人,县处级55人,乡科级及以下44人;处分人员中县处级以上56人,占58.9%。省纪委对3名厅局级干部直接立案查处。 
    警醒:有职不履就要担责受追究 
    “这个处理结果没想到,中央和省上确实把保护青山绿水放在了心上。”采访中,周至县九峰镇耕玉村庙沟村一位村民的话很有代表性。的确,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建筑问题整治和问责追究,人员之众、层级之高、力度之大,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对党员干部触动更大。 
    涉案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虽表现各有不同,但究其根本,主要是依法行政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淡薄造成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对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作了详细规定,一些党员干部没有学习掌握、吃透认准,履职尽责意识不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疏于监管,失职失责。 
    意识的强化需要从改变观念入手,也要通过纠正行为来固化塑造。国土长安分局一位受到处分的干部表示:“违建盖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也去制止了,但后面就没有再去管。现在要说错就错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户县石井镇谭峪口村一位受到追究的村干部也是心有余悸:“过去看着有人在秦岭里乱建房子没人管,也没出啥事,抱了侥幸心理,没想到真受处分了,看来今后生态保护这根弦必须得绷紧了。” 
    采访中,其他受到追究的党员干部也谈了很多教训,但最大的感受是,职责不是“橡皮筋”,纪律不是“稻草人”,而是高压线、硬杠杠,有职不履、有责不尽必栽跟头,心有敬畏才能行有所止。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已经颁布实施,为严格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环境行为,推动绿色发展、永续发展树立了高压线。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正在深入人心,新理念新规范在三秦大地上激发出的新动能,必将抒写出保护大美秦岭生态的时代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