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拉网式清查危险化学品仓储与矿区山体滑坡灾害隐患

时间:2015-08-17 14:57:24来源:陕西日报作者:网宣

9月30日前集中完成重特大隐患处理       为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防止类似灾害和事故在我省再次发生,省安委办决定,从8月15日至8月30日,对我省危险化学品仓储与矿山滑坡灾害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紧急清查。对清查出的重特大隐患,制定监控及整治措施,并集中在9月30日前完成,需搬迁的要立即搬迁。
    本次排查重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危险化学品仓储。重点清查危险化学品有无露天存放,仓库是否独立设置,单层建筑,仓库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仓库墙体是否符合防爆要求,窗户是否高开,加装防护铁栏,并设置遮阳板或雨搭,仓库门是否为外开式;有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仓库是否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门、窗等泄压设施;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化学品与禁忌化学品有无混合贮存;危险化学品仓库有无采用防爆型通风机、防爆型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爆型电气设备,配电箱及电气开关是否设置在仓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保护设施;灭火器数量和类型是否符合要求,仓库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危险化学品仓库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安防)控制室及红外报警系统,储存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危险化学品仓库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仓库内、外是否设置视频监控设备;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带有安全标签和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
    二是烟花爆竹仓储。重点清查烟花爆竹成品、黑火药、引火线、原材料等储存仓库及中转库是否超量、超高、堆放无安全通道,是否改变库房用途;经营批发企业仓库存储是否超量、是否存放超规格产品,是否存放有其他违禁品;库区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标准、周围地质情况是否安全等;库区周围消防通道、防火隔离带是否合格,出入库登记制度是否严格落实。
    三是矿区及尾矿库滑坡灾害隐患。重点清查矿区(包括生产区和生活区)及尾矿库周边山体是否稳定,近期有无出现明显裂缝等异变和自然滚石等异常情况。结合矿区地质勘察报告,分析山体滑坡的可能性;尾矿库在线监测数据近期有无出现异常,坝体浸润线、干滩长度、库区水位、降雨量是否临近警戒;尾矿库坝体有无沉陷、裂缝、渗漏、流土和管涌等现象,坝外坡面有无冲沟、沼泽化情况,有无发现坝体明显位移、变形;尾矿库排水设施有无变形、位移、淤堵、坍塌、裂缝、漏砂等现象。
    省安委办要求,清查结果必须做到一库一清查单、一矿一清查单。必须保证逐企逐矿清查,不漏一企一矿,不留一个死角。
    对清查出的一般隐患和问题要边清边改、立即整改;对安全设施及安全距离等方面问题要限期落实整改,整改前要有完善的应急防护措施;要加强矿区监测监控,做到每个隐患点都有“地质灾害应急避险预案”,有醒目的地质灾害警示牌;矿区和尾矿库发现有致灾危险的要立即组织停产撤人;对灾害危险程度难以确定的,必须先撤人、再停产、再组织专家鉴定;要积极做好被威胁人员的搬迁撤离工作,坚决禁止已搬迁人员回流。 

    又讯  省环保厅于8月14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环保部门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与非煤矿山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省环保厅要求,各地要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运输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的重点是企业“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情况,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等情况。同时加大涉重金属尾矿库排查力度。对查出的隐患,各地要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环境安全的企业,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责令停止生产。

    (陈艳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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