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来源: 时间:2022-03-03 16:49:29 阅读量: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现在,检察人员正在对你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的讯问过程、听取值班律师意见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在接受讯问时,如果你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这是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轻刑办案组检察人员正在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认罪认罚情况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认罪认罚相关权利义务,向其进行了定罪量刑的说明,认真听取了嫌疑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最后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王某表示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技术人员将同步录音录像刻录在光盘上交给承办检察官保存。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自2022年3月1日起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对于检察官围绕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签署具结书活动,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自《规定》印发以来,该院轻刑办案组检察官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规定》精神,深刻认识到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规范、约束自己的检察履职行为,迅速适应在镜头下办案的角色转换,依法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提高认罪认罚办案质效,促进实现每一个案件的司法公平正义。


作者:许婧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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