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西安阎良法院与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阎良支行联合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交流座谈会。
会上,阎良法院副院长张宁同志通报了本院受理的涉金融机构的诉讼案件情况及审判执行态势分析,并就双方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展开了进一步的交流,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
秦农银行行长杨亚峰对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表示高度认可,并就银行目前出现的信贷纠纷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提出了银行在应对涉金融诉讼案件方面的具体需求。
秦农银行各支行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涉及的金融纠纷案件实际情况,就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存在的金融风险和法院同志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执行工作局负责人项军同志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就防范金融风险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刑事审判庭负责人阮建锋同志就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防养老诈骗涉及的金融风险问题进行了讲解,并向秦农银行发放了宣传册。
2022年8月19日,西安阎良法院执行局法官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一共履行案款140万元。
被执行人王某在本院有两个执行案件,一共涉及执行案款近150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督促被执行人王某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刚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后得知自己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虽然疫情吃紧,自己生意也很艰难,但不能因失信惩戒导致自己信用不良,在社会上寸步难行。经办案法官主持,当事人积极协商还款事宜。当日,被执行人王某及其亲属多方筹款,履行案款140万元。申请执行人也感受到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诚意,体谅疫情下的企业和个人生存的困难,愿意放弃一部分执行权利,两起案件执行完毕。
每一个被执行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信用,积极主动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作者:杨婷婷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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