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开“赌气车”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满意和好评。
2021年10月21日,王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在泾阳县某路段,由于赶时间,便加速超越前方张某正驾驶的小型面包车,张某见状生气,便加速追上,后两车互相超车,不料王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张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发生碰撞,致王某受伤,两车均受损,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王某和张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事发后,两人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1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互不相让,但是对事故发生均无争议。为消除双方情绪,法官多次电话沟通、面对面谈话,以法明之、以情感之,并就事故发生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适用的法律条款进行释明,让其知晓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法官悉心释法明理,两人意识到开“赌气车”的危险性,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均表示愿意各自退让一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法官提醒: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行车,切莫开“赌气车”、“快车”,用别车、追逐等不安全方式驾驶车辆,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双方追逐竞驶的,则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遇到类似情形,应保持理智,冷静处理,让他三秒又何妨,切莫为了一时赌气,酿成不可挽回的事故。
作者:卢佳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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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