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特邀调解助力高效化解涉农纠纷

时间:2022-08-12 11:08:36来源:作者:

 

近日,西安市鄠邑区法院秦渡人民法庭通过发挥特邀调解员专长领域优势,对案件适时开展庭前分类化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争议较大的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取得良好司法效果。

原告刘某和被告王某于2018年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原告将其9.8亩土地租给王某使用,双方在合同中对租期、租金及给付时间等作了约定,并明确约定若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应给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将土地租赁给被告王某使用。头两年王某按照约定给付了刘某租金,但是自2021年起就未向刘某交付租金。原告刘某多次向被告王某索要均无果,之后便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出租合同,并给付租赁费32000元及违约金50000元。

该案虽然事实清楚,但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50000元违约金”理解存在偏差且坚持己见,双方对立情绪极大。秦渡人民法庭肖少霞法官承办该案后,经过实地查看涉案土地地表农作物并对双方当事人所在村进行深入走访调查后,决定邀请担任村支部书记且熟悉土地经营权租赁事项的特邀调解员共同对案件进行调解。

“肖法官、调解员,我和被告土地租赁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他要按时交租金,如果违约了就得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我违约金50000元。” 在原告刘某家,刘某态度坚决,认定被告应当给付违约金。

肖少霞法官接过话茬,以拉家常方式通俗易懂地向原告释明违约金相关法律规定,向其讲清楚虽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但是约定违约金数额明显过高。特邀调解员则从种植作物农时以及土地收成角度入手,给原告摆明了后续土地租赁的“收入账”。经过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分别从法理事理和农业生产的角度反复劝说,原告随即表示愿意有条件放弃违约金。

原告这边调解取得进展后,肖少霞法官立即拨通被告电话进行释法说理,被告表示愿意立即给付租金并解除合同,同时按照原告的要求及时清理地面农作物以便开展下一轮耕作。拿到租金后,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并及时在土地上种下新的蔬菜种。

引入专业领域特邀调解员对案件开展分类化、精准化调解,并融合法官立足法律角度的释法说理,往往对争议较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化解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案经过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多元化解,涉案土地得到了最大化利用,原被告双方取得了双赢效果,目前案件也已全部履行完毕,切实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