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4-26 16:03:00 阅读量:
“感谢法官,感谢法院,这个调解结果我们都很满意”,原告刘某和被告张某纷纷对刘法官感谢道......起因要从西乡县人民法院近日调解的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说起。
2021年10月,被告张某所经营的西乡县某加工厂与原告刘某所工作的福建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刘某所在公司向张某的加工厂提供压滤机等设备并负责设备调试。到货后,刘某多次前往张某处勘验设备、调试维修,但始终无法达到交付标准,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张某一气之下扣押了刘某车辆,刘某无奈将张某诉至法庭。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实地前往扣留车辆所在地实地核查、取证。起初,双方抵触情绪激烈、不肯让步,但法官本着有利于双方利益、节省诉讼成本及化解纠纷角度,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向当事人耐心解释。最终,双方被告张某同意返还车辆,原告刘某也主动为其减免部分设备尾款,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圆满解决。
近年来,西乡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在先”工作理念,探索实践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更体现出司法温情,切实做到定分止争、服务人民。
作者:杨婷 许同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