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邻里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小摩擦,若不能及时有效化解,在日积月累中极有可能发展为“世仇”。4月11日,宜君县人民法院五里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
王某与李某为一墙之隔的邻居,两家在父辈时期就因琐事而产生了矛盾,近期因生产道路通行问题矛盾再一次升级,主要是因为王某在其耕种地上用车拉树时碾压了李某家的地畔,被告因原告没有及时与其打招呼而心里不舒服,一气之下,拉了三车土倒在原告去往土地必经之路上,阻挡了原告正常生产通行,进而导致矛盾激化。该案到庭后,细心的法庭干警经初步调查便发现此次纠纷的起因绝非如此单纯。同时又考虑到农村春耕生产马上就要开始,两邻居纠纷不彻底解决,矛盾重重,小事也会变成大事,亦可能酿成悲剧。故通过多次走访调查、实地勘查并与村委会沟通,调查案件事实,摸清矛盾根源。被告该行为不仅仅是因为碾压其土地的问题,深入了解到两家在宅基地界墙维修问题上亦有争执,从而导致事态升级。该案未到法庭之前,还经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三方联合进行调解,但仍未有所效果。眼看就到春耕时节,万般无奈王某诉至宜君法院。
办案干警考虑该起纠纷并不能一判了之,要从根上解决问题,打开双方的心结,为此除多次背靠背与双方沟通调解外,两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中,双方当事人争议过大,未能达成一致。在第二次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另辟蹊径,重新定位角度,向双方当事人及参与调解的亲属摆事实、析责任、讲法律,经过长达四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从最开始吵得不可开交到最后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同意在现有基础上给王某加宽一米生产道路,王某支付四百元给李某作为补偿,同时将两家院落危墙的维修矛盾一并予以化解。
邻里关系是乡村最重要的法律关系,有效化解此类纠纷是基层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稳妥处理因土地纠纷产生的邻里矛盾尤为重要。五里镇法庭始终秉承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办理每一起涉及民生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时,不机械办案,不就案办案,努力寻找问题、矛盾根源所在,力求在法律范围内,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办案,化解更多矛盾,积极维护当地社会生产、生活和谐秩序,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促进邻里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编辑:樊婧
责编:高宝祥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