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3-04 17:38:34 阅读量:
日前,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市法院“人民满意司法警察”的决定中,淳化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张斌荣获全市法院“人民满意司法警察”殊荣。
张斌,女,生于1976年7月,中共党员,2001年12月分配至淳化县人民法院工作,2003年转任司法警察,2011年任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至今,2010—2011年连续两年被淳化县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3年被淳化县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司法警察先进个人;曾多次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及先进个人。2021年7月带领淳化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参加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学党史、铭初心、增知识、强技能”执法知识竞赛,荣获团体三等奖。
针对基层法院任务重、警力少的状况,她总是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同事们评价她在工作中是“三个在前”干警,(日常工作走在前,应急事件站在前,重大任务冲在前。)张斌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工作中对待当事人做到“一把椅子让人,一杯开水敬人,一句好话暖人,一张笑脸迎人,一颗诚心感人,一股正气激人”。
2021年疫情期间她遵从院党组的抗疫请战,被安排在疫情防控指挥中心,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负责办理保障民生和医疗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明等工作,用行动谱写了一曲新时代的女法警赞歌。
二十年如一日,张斌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奋力拼搏,无私奉献,时刻以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履行职责,她用自己的激情、正义和对司法工作的热爱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展现出了新时代法院司法警察的新形象、新风采。
作者:寇睿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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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