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的统一部署要求,2021年11月18日上午,陇县人民法院自行组织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荣华、人大代表李志成、政协委员闫萍、律师代表张维平、本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及13名申请执行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开始后,首先由陇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晓文介绍本院执行工作相关情况及此次活动案款发放情况。
赵晓文指出: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是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整治,锻造清正廉洁的过硬执行队伍,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具体措施,是确保我院执行工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促进我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天本院集中发放了执行案款共计389,375.75元,涉及13案13人。
活动中,陇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周平宣布开始发放案件执行款。13名申请人现场办理领款相关手续, 依次领取现金,执行案件集中发放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领款结束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申请人宋某某和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申请人陇县农商银行向陇县法院送来锦旗两幅,对陇县法院高效执行工作表示感谢。
通过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真实地展现了陇县法院执行工作成绩,让更多人民群众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理解支持执行工作,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用好强制执行措施,让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陇县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编辑:孙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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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