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弘扬优良传统 实现司法为民

时间:2013-09-09 08:52:53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记者 朱云峰 通讯员 程晓杰


    9月6日,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专题党课上,陕西高院院长阎庆文结合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为全院党员干警进行了专题授课辅导。他要求,全院党员干警要以实际行动亲民、爱民、为民,坚持群众路线、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实现司法为民。

    授课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党建与司法相融合,深刻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理论依据和发展脉络,论述了新时期司法工作为什么要贯彻群众路线以及如何贯彻的重大问题。阎庆文指出,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要聚焦司法作风,深入查摆、积极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思想理念、工作实践、素质能力、长效机制四个层面上贯彻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