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韩城公安局 时间:2014-05-17 12:29:58 阅读量:
近日,张先生到太史大街办事,一小时后,发现停在路边的爱车,左反光镜上多了一张“白条子”,写有“违法停车告知单”。这一看他就疑惑了,之前只听说过山寨版手机,难道这回连“黄条”也被“山寨”了?”他不知道,到底要不要缴这笔罚款?
随后,张先生从韩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证实,这“白条”并非“山寨版”的罚单,而是该市刚刚启用的违法停车告知单。民警找来新旧两版的“违停罚单”做了一番比较,发现两者之间从颜色、形状到内容都有了不少变化。
首先,新版的“白条”在外形上就与“黄条”有不同之处。除了颜色有别外,老版“黄条”为横条式,即横长竖短,仅有一联,直接贴于违法的机动车上。而新版的“白条”则为竖条式,外形横短竖长。而且分为两联,一联贴于违法机动车上,一联则由交警“附卷”。
从内容上比较,在旧版原有的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车辆号牌等列项外,新版还增加了车身颜色、车辆类型、号牌颜色等内容,除此,还提醒驾驶人“该机动车在上述时间、地点停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规定,请于3日后15日内持本告知单到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据了解,这次法律文书的变化,是全国对交通违法法律文书在制式上的一次改进和统一,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要求,此次对文书的大小和内容都做了明确要求。大约从4月份开始,我市交警部门已经开始陆续使用这种新版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在过渡期间,原有“黄条”仍有法律效力,并未因此失效。所以,无论是“白条”还是“黄条”,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交管大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员:违法停车告知单只要符合制式要件,并有交警部门的签章,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为避免两种颜色给市民造成误解,“黄条”将逐步被停用,但交警部门已经发出的“黄条”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