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根基和土壤在基层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4-04-10 18:41:17 阅读量:

法治的根基和土壤在基层

王权典华南农业大学教授、广东新农村法制服务研究中心主任

对于惠州法制副主任制度我想先谈几个体会:

第一,惠州结合惠州基层规范治理与社区建设的需要,充分利用了社会的优质资源,发挥了律师的积极作用,开辟了送法下乡新途径。法制副主任不但满足了社区群众的法制需求,更重要的是政府通过这个平台和渠道了解了社情民意,为我们党委政府的决策和社会治理又提供了很好的土壤和基础。可以说是抓住了要害,走对了路子,整合了资源,满足了社区的需求。这体现了党委的领导、政府的主导、社会的参与。

第二,送法下乡也好,为社区提供法制服务也好,我们都要了解社区需要什么样的东西,考虑民众的诉求在哪里,给他们解决什么困难,只有这样我们法治中国才能落到实处。没有基层的法治,就没有中国社会的法治。所以我们要对农村和农民的法治需求进行深入的研究。首先要面向基层,研究现在法治保障不到位,困难在哪里?村民自治也好,社会的合作治理也好,问题的障碍在哪里?其次,现在社区的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矛盾冲突不断,到底有哪些矛盾?这些矛盾和我们的村居管理、社区治理公共事务以及公共政策有没有关系?

第三,有关社区治理目前的体制问题。改革开放后社区的管理模式、管理机制有很多问题,比如政策很分散,城乡差别大等。所以要理顺体制,要了解各个行业、各个专业的法律政策,这样我们的服务才能够到位。所以,我们不仅要靠法制副主任给村民打官司,或者化解纠纷矛盾,还要靠法制副主任防范纠纷,了解他们的诉求。

关于法制副主任制度进一步的完善和推广我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法制副主任要致力于夯实法律基础,规范社区治理,完善村社管理机制。作为基层治理大主题里面的一个小的环节,或者一个工作内容,法制副主任要正确处理好与党的基层建设、政府衍生公共服务、社会的广泛参与、村居自治的关系,不能偏向于一个方面。我觉得法制副主任主要的服务对象和服务的内容应该是村居管理过程中的公共事务。要帮助其建章立制,引导村民正当地行使民主权利,这是基础性的工作,很重要。法制副主任的工作要到位而不越位。

其次,要进一步推动法制副主任制度化、常态化,现在法制副主任的服务系统、服务模式、服务形式多种多样,不拘一格,但是服务标准化的管理体系还要进一步探讨、构建、研究。法制副主任之间要加强交流,同时也要加强业务培训。在农村处理矛盾和纠纷,不仅仅是靠法治,还要靠情理。法理和情理要有效地结合,我们的法治不仅仅是看重于国家的法,而且要看重村规民约,不要把老百姓看成是愚昧的、落后的、思想保守的,我们很多群众是很聪明的,他们自己设计的一些制度或者一些实践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

最后,要进一步研究法制副主任的社会价值和社会意义。法治的根基和土壤是在基层,我们把基层问题搞明白了,反过来也可以促进国家的法治建设。我们要对这个制度进行跟踪考察,收集好的做法和经验,把这些信息及时反馈回来,提高认识层次,在理论上深化法制副主任制度。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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