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时间:2013-06-06 15:26:54 阅读量:

  法制网评论员

  近日召开的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把工作触角从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延伸到维护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等各个领域。本次会议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新”,思维新、观念新、方法新,充分体现了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时代精神。“大平安”体现的是理念之新,反映了新时期、新形势下平安工作的新思路、新内涵。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大平安”理念,对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各项工作始终是围绕着平安建设展开的,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到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平安建设的理念在不断丰富、体系在不断完善、领域在不断拓展。

  2005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平安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这是我国平安建设的第一份纲领性文件。在《意见》的指导下,我国平安建设突出了安全这一核心价值,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从平安建设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平安建设是一个动态开放的体系,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人民群众对平安需求的日益迫切和发展变化,平安建设的内涵日渐丰富,平安建设的领域不断拓展。

  当前,我国平安建设又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一方面,党的十八大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不仅拓展了平安建设的领域,使平安建设延伸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而且提升了平安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平安建设既包括犯罪行为大大减少,又包括社会秩序明显好转;既包括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又包括社会充满生机活力;既包括政治经济安全,又包括文化生态安全。另一方面,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同步提升,对平安建设的新要求与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日趋多元,平安,从安全感上升到了幸福感,从人身安全拓展到了衣食住行、生态环境、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诸多领域,从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延伸到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公平正义等各个层面。

  因此,传统意义上的平安建设理念需要注入更多的时代元素,融入更多的民意因子。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政法机关适时提出了“大平安”理念。“大平安”理念适应了新时期、新形势的需要,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而理念的创新必然导致工作方法与工作重点的改变。

  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必须自觉地把平安中国建设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上来认识,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中来谋划,把工作触角从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延伸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等各个领域,推动政法综治工作从打击、防范、管控到服务、管理、建设等各个环节的转变。

  同时,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牢固树立富民与安民共进的理念,自觉地把群众对平安的需求作为努力方向,不断扩大社会服务领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传统的综治维稳与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项工作相结合,确保平安建设的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努力让群众过上更富裕、更美好的生活。

  “大平安”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意识,是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平安中国建设理念的升华与创新,决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平安建设的工作方向、工作重心、工作方法以及评价机制等诸多根本性问题。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学习贯彻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必须要从提高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认识入手,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以“大平安”带动平安建设工作的整体提升、全面进步。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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