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法院 | 法官庭后释法受顿悟 浪子回头出狱缴案款

时间:2024-11-29 17:17:4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2024年11月28日,张某在服刑期满出狱后,拿着辛勤打工挣的工资,主动来到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至此,张某因贩卖毒品犯罪的刑罚及涉财部分判决得以彻底执行完毕,张某以实际行动兑现了案件宣判后对法官的承诺。

2021年8月份,张某因受某吸毒人员蛊惑,从他人处购买毒品进行贩卖,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先后多次贩卖毒品,同年11月12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22年5月,阎良检察院以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向阎良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张某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6月,阎良法院对张某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宣判后,主审法官对张某进行了释法明理,并从毒品对家庭的影响、社会的危害等方面对其进行了耐心的讲解,张某被主审法官的不放弃所感动,现场承诺坚决与毒品划清界限,并表示刑满出狱后,一定要想办法缴纳罚金,认真改正之前犯下的错误,走好人生下半场。

违法犯罪虽不该,迷途知返更可贵,有首《悔过自新》写得好:浪子回头金不换,洗心革面展新颜,昔日行恶皆抛弃,从此正道永向前。面对张某的主动缴款行为,办案人员向张某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