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法院:一个执行案件被一次“终本”、两次“终结”,还有希望吗?

时间:2023-05-24 17:24:40来源:作者:

 

当不少申请执行人听到

被法院告知进入“终本”程序时,

总是会有疑问,

执行案件进入“终本”后,

法院还管吗?

2018年,紫阳县城关镇李某为界岭镇吴某装修房屋,吴某承诺在房屋装修完毕后向李某支付装修款。房屋装修完毕交付给吴某后,吴某向李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今欠李某房屋装修款42000元”。后经李某多次催要,吴某以各种理由搪塞还款、拒接李某电话,无奈之下,2020年李某一纸诉状将吴某起诉至紫阳法院,要求吴某立即支付房屋装修款42000元。

紫阳法院受理此案后,经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吴某支付李某房屋装修款42000元,此款2020年3月起,每月30日前支付3500元,直至2021年2月付清为止。谁料吴某按调解协议偿还了8000元后,下余34000元仍迟迟未还,李某遂向紫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多次线上网络查控和线下财产调查后,查询到被执行人吴某财产4212.49元,并扣划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此外,未发现吴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如实告知后,紫阳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

虽然案件被“终本”,但执行法官始终不曾放弃对该案件的关注。

在对被执行人吴某银行账户进行冻结,保证财产不流失的同时,执行法官鼓励申请执行人李某积极寻找线索,协助法院执行。功夫不负有心人,2022年5月,得知吴某在外务工有所收益后,李某向紫阳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经法官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吴某当场支付李某房屋装修款20000元,并承诺下余10000元于2022年8月前履行完毕,该案终结执行。谁料,吴某这次仍未按约履行,李某第三次向紫阳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李某以双方私下达成和解为由,申请撤回本案执行,紫阳法院于2022年9月依法终结执行。

本以为该案到此就画上了完美的句号,“杨法官,我还是请你们帮帮我,吴某又不还钱了...”2023年4月,要钱无果的李某告知执行法官自从吴某支付了3000元装修款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因此,想再次向紫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回下余7000元装修款。执行法官第四次将该案恢复执行,并积极联系吴某,站在情、理、法以及当事人的角度,向被执行人吴某释法明理。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吴某支付了下余的7000元装修款。

至此,这件历时五年、经过四次执行的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作者:董以旭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