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新年第一访,普法温情两不缺

时间:2021-01-14 12:16:34来源:陕西法制网头条号作者:佚名


“罗某某,你好,这里是汉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12月初你因涉嫌盗窃罪,由县公安局提请我院批准逮捕,本院审查后作出不捕决定,接县看守所反馈,你已于2020年12月中旬被释放出所,现由本院的驻所检察工作人员对你的情况进行回访了解。”

正在通话的是汉阴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肖刚,也是该院驻县看守所的检察官。因为疫情防控的需要,2021年第一次出所人员回访采用打电话的形式开展,主要围绕该嫌疑人在看守所内以及出所后的现实表现和生活状况等方面进行,在了解到嫌疑人因为涉嫌盗罪窃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处罚,原单位的同事出现不同程度的排挤之后,检察官在电话中对嫌疑人进行了心理疏导。一边叮嘱嫌疑人出所后要认真反省自己的错误,学法用法,遵纪守法,避免再次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一边劝导嫌疑人,要摆正心态,正确处理与同事之间的关系,真诚悔罪,早日赢得同事的坦诚相待。

据悉,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为更好的履行驻所检察室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出所人员回访制度,一方面通过走访了解出所人员的实际表现和思想动态,助推其遵纪守法,达到预防新犯罪发生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出所人员的反馈及时掌握该县看守所在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为后续督促整改,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奠定基础。(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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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