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又过陆丰“坟爷”狱中仍发死人财

时间:2017-04-05 15:16:07来源:网易作者:姚启明

 广东民政厅限期改正通知四年来成一纸空文

  又是一年清明节,扫墓祭祖的中华传统,一直作为民间的一种精神寄托因为岁月的沉淀而更加人文和理性。然而,位于广东汕尾市陆丰潭西镇安福墓园,却因贴上陆丰“坟爷”林耀昌的标签,显得与众不同。这两天,该墓园前来清明祭祖的人们来了一批又一批,但他们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所购买的墓地还是个手续不全的“黑户口”。

  日前,中共党员、“坟爷”案实名举报人林键国爆料,虽然“坟爷”林耀昌因墓园犯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为寻求保护伞行贿当地公安局长犯行贿罪,一共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仍在狱中服刑,但林耀昌涉案的安福墓园拒不拆除超面积违建墓穴,而且仍有造穴现象。墓园继续由“坟爷”林耀昌姐夫林某粒看守经营,这意味着正在坐牢的“坟爷”仍在发着死人财。

  (上图是坟爷涉案墓园新建墓穴图片)

  安福墓园仍由“坟爷”一方经营

  林耀昌原为汕尾、陆丰两级市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负责人,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被坊间和媒体称为“坟爷”,备受舆论关注。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查明,林耀昌在未取得国土部门用地许可的情况下,两期墓园建设均未批先建,大量改变土地用途。第一期建成1932穴墓穴,第二期建成3232穴墓穴。其中第二期占用的农用地88.13亩。2013年4月,林耀昌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其为逃罪通过吴俊强向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行贿现金20万元,意图逃避法律追究。

  东莞市中院最终二审认定林耀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尤其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这一宗,虽然法槌敲下、“坟爷”入狱,但案件“后遗症”仍持续发酵。

  连日来,记者在潭西镇安福墓园看到,墓园烟雾缭绕,鞭炮此起彼伏,前来清明祭祖的人们来了一批又一批。

  此外,林键国爆料称,广东省民政厅早于2013年1月已经调查认定林耀昌经营的安福墓园存在多项违法违规的行为,其中包括非法对外经营、非法销售墓穴953穴的违法事实。

  “坟爷”林耀昌借公益性公墓园敛财,案发后,违法墓园被责令停业整顿,广东省民政厅依法责令收回其违法承包权和经营权、管理权,并发出相关法律文书及相关处理文件。通知明文要求:确保公益性墓园的公益性,对擅自转由企业或个人承包经营的,要限期收回。

  (上图广东省六号文件全省通报处理“坟爷”墓园)

  但广东省民政厅作出上述认定和决定后,陆丰市民政局拒不对涉案安福公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相应的具体行政处罚,导致“坟爷”安福墓园逃避相应的制裁,非法所得金额没有落实处罚,继续敛财。

  林键国说,目前,林耀昌非法经营安福公墓超规模、超标准建造的5164穴墓穴仍拒不拆除,其非法对外销售、转让经营的收入未作落实处理等事项。